2022年,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共征集到提案171件,立案交办155件。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案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7.42%,提案意见建议被采纳或落实的A类提案为94件、占60.65%,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提案为54件、占34.84%,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提案为7件、占4.51%。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和支持政协提案工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提案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协共同召开会议进行提案交办,压实提案办理责任,确保提案办出实效。县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主席班子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构建起提案工作领导重视、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制度健全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质量导向。针对换届后新任委员较多的实际,及时围绕提案撰写技能进行培训,为委员履职上好第一课,解决怎么写提案的问题。组织委员参加政情通报、听证、监督和各种调研、视察、协商活动等,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增强提案撰写的针对性,解决如何写提案的问题。积极开展提案培育工作,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征集提案线索,分别推送委员和各专委、各小组进行培育,解决写什么提案的问题,提升精品提案比重。同时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三、强化沟通协商。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按先协商、后办理、再答复的原则,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坚持办前“面商”,办前主动与提案者沟通,了解提案意图,研究提案初衷,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主动与协办、督办部门沟通,共商办理的具体方案措施,形成办理共识。坚持办中“会商”,办中适时邀请提案者、相关单位、协办、督办部门开展调研视察、面商座谈,通报工作进度和办理情况,交换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办后“确商”,办后及时把办理成果转化为具体的经济社会效益,并使之成为部门科学决策、合理施政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跟踪督办。经主席会议遴选确定的8件重点提案,分别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领衔督办,县政协各专委根据对口联系部门,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部门联合开展跟踪督办,全程参与提案办理调研视察和面商座谈等,确保提案办出实效。筛选出带有普遍性的同类提案进行集中督办,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查摆问题、寻求破解之策,回应社会关切,促使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