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公告如下:
宁德市12家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所有岗位均使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6日期间出生);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1年的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与县(市、区)纪委监委现职干部(含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其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委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1.报考者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2.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者,宁德市内外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招聘范围限在“福建省”的,以此类推。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解聘或调动证明。
本次招聘通过福建就业网(接受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从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入,完成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名通道将于2024年9月27日17:00关闭。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务必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报考者应在“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9月24日9:00至9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开考和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由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对外发布。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参加相应环节的考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10月16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9:00至11:00,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点和有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但已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在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8:30-11:30,15:00-17:00)向招聘单位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及代码),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由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对外发布。
5.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分,笔试合格线由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对外发布。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报考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1.面试资格审核。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有关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对入闱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内容、成绩及合格线。面试采取公共题,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折合100分,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将在7日内通知其复检。复检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要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突出政治标准,注意加强对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考察评价,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有关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同级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者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报考人员有关本次招聘相关问题,请咨询相应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周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报名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政策咨询电话:宁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2870802。
(五)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宁德市纪委监委、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宁德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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