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前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的检察护企故事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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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5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沙洲县检察院(现张家港市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并配发题为《清除“白蚁”,保护“支柱”》的评论员文章。  2024年8月29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法治中国行·喜迎75华诞”栏目深度报道江苏检察的护企故事。  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里珍藏着一份38年前的《人民日报》,微微泛黄的纸、深沉的铅字记载了检察“护企”老故事。  20世纪80年代

  1986年5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沙洲县检察院(现张家港市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并配发题为《清除“白蚁”,保护“支柱”》的评论员文章。

  2024年8月29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法治中国行·喜迎75华诞”栏目深度报道江苏检察的护企故事。

  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里珍藏着一份38年前的《人民日报》,微微泛黄的纸、深沉的铅字记载了检察“护企”老故事。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春潮涌动,苏南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彼时,江苏省沙洲县(今张家港市)检察院却在办理乡镇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中陷入两难——案件查处不仅关系被查个人的命运,还会影响到所在企业的经营发展,如何既打击犯罪又促进改革、搞活经济?

  一番调查研究后,这家基层检察院认为要划清政策界限、区分功过是非,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做好综合治理。

  1986年5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张家港市检察院的做法,由此产生的“打击、保护、服务、促进”涉企办案“八字方针”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物换星移,沧桑巨变。苏南乡镇企业的万千细流早已激荡为江苏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澎湃之势。曾经的“八字方针”历久弥新,指引着江苏检察人在“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中书写更多护企故事。

  走进张家港,你会听到两个关键词——“苏南边角料”和“全国百强县前三”。这一昔一今的对比,显现了张家港人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创造的县域发展奇迹。

  张家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东告诉记者,在港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从未缺席。“‘八字方针’延绵至今,张家港检察人依旧保持着走出案卷、走进企业,亲历调查企业犯罪事实与生产经营情况,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办案传统。”2021年初,某村村民举报,村里的水池味道刺鼻。公安机关随即立案调查,将嫌疑锁定在一家金属公司上。

  原来,该公司在生产氧化铝的过程中会产生含有废酸的废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明知陈某无危险废物处置条件,仍将生产中产生的30余吨废水交给他处理。陈某接手这些废水后,偷偷将其倾倒在了村子里的水池中。

  2021年底,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我们多次到案发地及金属公司实地走访,发现金属公司生产工序中的环保措施不够规范,公司附近有污水处置中心,但王某为节约成本,还是私自处置了危险废水,造成环境污染。”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硕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在追究涉案企业及王某、陈某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同时,还针对该公司在经营中暴露出的环保管理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移交责任确定、处理等操作规则,同时提升员工守法经营意识。

  2022年8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外,金属公司、陈某、王某等人还需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1万余元。

  个案要精心办理,类案要综合治理。张家港市是全国密封件生产加工重镇,拥有相关企业50余家。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了5件当地密封件企业侵犯知名密封件品牌注册商标案。类似案件的发生引发检察机关对本地密封件行业的关注。

  “我们调查发现,不少企业都有自主品牌,质量也经得起检验,但市场认可度不高,于是便利用知名品牌搭售自己的产品,希望打开销路。”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钱丽告诉记者,走访调查后,该院向当地密封件行业商会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行业风险评估,杜绝企业侵权行为。

  “密封件行业在张家港已经有30多年历史,几起案件的集中出现给我们整个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谈起之前涉罪的企业,张家港市密封件行业商会法律顾问施亚军告诉记者,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如及时雨,给行业转型发展创造了契机。行业整改后,现在市场行为规范了很多,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

  改革开放40余年,江苏走过了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放型经济迅猛发展、创新型经济发展壮大的不凡之路。

  如今的江苏,全省累计拥有5.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9.9%。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苏州工业园区A公司是全球光模块龙头企业。2018年至2019年,该公司副总经理施某在外成立B公司,并通过利诱、贿赂下属等方式获取A公司商业秘密供B公司使用。2021年,案件移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施某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还是‘违反职务约定获取’,是我们办案遇到的主要争议点。”谈及这起案件,该案承办检察官王军记忆犹新。为了解决这一难点问题,他们依法补充侦查,并多次向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起草专家请教。2023年9月,检察机关精准指控的施某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事实获二审法院采纳。

  “施某得到应有处罚后,我们又有了创新的精气神。自主研发付出的时间、心力都没有白费。”今年7月,记者跟随办案检察官来到A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兴奋地告诉记者。

  2024年4月26日,为开展好“世界第24个知识产权日”活动,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检察官至苏州园区纳米产业园宣讲企业商业秘密司法保护。

  2024年8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举办“以‘检察护企’促进平等保护 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名企业代表参观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企检服务中心。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强、证据收集难度大,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的硬骨头。”江苏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孙勇告诉记者,今年初,江苏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对商业秘密属性、鉴定等15类问题作出指导,为加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大数据时代,网络视听成为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模仿、复制视听产品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

  南京一家药学教育服务公司(下称“药学公司”)常年致力于药学三维动画教学视频的研发。该公司员工张某离职后,为牟取私利,雇用戴某窃取该公司教学视频,并修改部分视频的字幕、声音,更换logo,拼接制作盗版视频44个,以8万元价格卖给了某制药学院。

  2022年8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介入该案。“张某、戴某辩称盗版视频中的部分字幕、声音和药学公司的视频不一样,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修改’不是‘复制’。而‘修改’在法律规定中属民事侵权,‘复制’才会涉及侵犯著作权犯罪。”该案承办检察官丁晨向记者解释说。

  随后,检察机关针对这一问题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了涉案视频著作权登记证书、开发过程、视频参数等相关书证,并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初期仅就涉案视频画面内容进行同一性鉴定的基础上,对涉案视频的音频和文字内容再进行同一性鉴定,最终认定12个视频涉修改、32个视频涉复制,涉复制的视频非法经营数额达7万元。

  2023年11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某、戴某作出有罪判决。

  “我们不在乎损失了8万元钱,在乎的是原创的心血,法律还是保护我们这些踏踏实实搞创新的企业的。”案件宣判后,药学公司相关负责人激动地说。

  据了解,江苏省检察院已与沪浙皖三省(市)检察院会签《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定期联合开展跨区域打击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侵权专项活动,形成长三角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在人们的一般认知中,往往与公权力相关,事实上,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也时有发生。

  C企业是无锡一家钢铁贸易公司。2021年底,C企业在盘账时发现,销售量虽然上涨但利润却少了。细查之后,他们发现可能和高薪招聘的管理人员荣某有关。荣某负责C企业的销售,为了赚外快,他将钢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黄某的D公司,再由D公司倒手转卖牟利。为躲过C企业的销售审核,荣某将负责销售结算的张某也拉了进来。截至案发,3人共获利1490万元。

  江阴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发现,荣某等人的犯罪行为败露后,C企业老板想私了。而荣某等3人不仅拒不承认,还把合同和微信聊天记录全部销毁,导致案件关键事实缺乏客观证据支撑。

  “我们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找到了他们藏匿的记账本,完善了关键证据,为后续指控犯罪打好了基础。”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顾月月告诉记者。

  2022年11月、2023年6月,经江阴市检察院分批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荣某等3人一年九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C企业的1490万元损失也全部被追回。结合办案,该院向C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建议其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制度。

  “2023年以来,无锡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企业内部腐败案41件47人。很多案例反映,致使企业陷入困境的并非外部压力,而是‘内鬼’。他们大多是企业负责人的亲戚或者关键岗位的核心人员,事情败露后,企业负责人往往将其当成家事,不愿诉诸法律。”无锡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孙宁告诉记者,办理此类案件,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惩处犯罪,还要积极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引导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采访中,一位企业家朴实的话语令记者印象深刻:在企业发展初期,房租减免这样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吸引企业到某个地方办厂;但发展到一定阶段,能把企业留住的一定是良好的营商环境。“只有把营商环境搞好了,我们才能把精力放在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上。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向前。”

  如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全国铺展开来。承载着“八字方针”赋予的护企基因,江苏检察机关再次出发:

  ——聚焦信息网络、工程建设、金融市场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涉企黑恶案件。今年以来,审查起诉涉企黑恶犯罪64人。

  ——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今年以来,起诉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28人。

  ——对利用“空壳公司”实施骗取出口退税、洗钱等犯罪全链条打击,今年以来审查办理相关案件93件。

  今年7月底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指出,聚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

  江苏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八字方针”虽产生于改革开放初期,但在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依然不过时。江苏检察机关将赓续护企基因,深化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结合江苏产业结构、经济特点、企业需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厚积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习的这番话令在场企业代表心潮澎湃。

  江苏市场规模大、产业基础实、营商环境优,具备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外部条件。检察机关近年来也不遗余力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尤其是自最高检部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我们当地检察机关多次深入企业了解大家的法律需求,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江苏科创企业发展迅速,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助力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